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小餐饮、小食杂、食品小作坊经营;食品销售;酒类经营)
店铺名称
普安县胡成艳凉粉店
联系人
胡成艳
联系电话
15885492937
店铺地址
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南湖街道北中路11号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